水瓶朝严英扔去:“啰哩吧嗦一大堆,你烦不烦啊!”
严英敏捷的身手稳稳抓住空瓶,将它捏皱,扔到垃圾桶里:“反正都让你烦了,我就索性让你烦个彻底,我再提醒你一句,琉夏和你不是同类人,你如果敢掰弯他,我……”
“你灭了我?”弥生微眯着望向严英。
“不,我怎么会舍得把‘上帝之手’给灭了?世界上恐怕找不到可以替代你的吉他手了,但是再找一个可以替代琉夏的主唱我倒很有把握。”严英的眼神突然变得凌厉起来,嘴角的弧度越发大了。
“喂!严英,你给我适可而止一点!”弥生的脸色瞬间黑下来,“一如既往的卑鄙,你真是浑蛋中的浑蛋!”
严英保持着从容的微笑,这笑容更确切点说是带有些许胜利的意味,他无视弥生的恶语,俯下身,敲了敲茶几,上面放着一张纸和一副黑手套:“前几天给你的林允的歌词有些改动,这是新的版本,今天晚上你闲着也是闲着,就给我把它完成了吧。”
“今晚你不是要我陪那个什么季海砂吗?我哪有时间写曲?”弥生发牢骚道。
“借口太弱智,驳回,那么我明天来验收。”严英朝门口走去,“另外小高说昨晚抬你回来的时候,你左手的手套不见了,所以换了一副新的。”
说完,严英关门离去。
弥生拿起茶几上的歌词,浏览了一遍,鄙夷道:“什么作词大师,不及琉夏的万分之一。”一边埋怨着,一边粗暴地将它揉成一团,随手扔在了地上。
弥生伸了个懒腰,站起身,摸着隐隐作痛的后脑勺,走进浴室,打开浴缸的热水,快速冲了一个热水澡之后,就钻进蓄满热水的浴缸,闭上眼泡起澡来。
弥生的思绪渐渐飘回了半年前初次遇到琉夏的那个夏天:
当时严英带着他飞到东京,来到银座的一家酒吧,只见酒吧门口已经排起了长长的队伍。
弥生抬头一看:“仙乐斯酒吧?名字虽然有点恶俗,但人气似乎很旺嘛。”
严英调侃道:“是不是让你想起了自己的虹酒吧?因为你的关系,那时门口也是这么热闹呢。”
弥生微微一笑:“在飞机上听你说那两个人的时候,我倒没有感觉,现在到了现场,我倒有些兴趣了。对了,你说的主唱叫什么名字来着?我又忘了。”
“芮琉夏。”严英一边说着,一边已经走到门口。
门口的保安看到严英,立刻向他深鞠躬,然后让侍者带他们进入了里面的vip包座。
酒吧内,人渐渐多了起来,严英预订的座位位置非常好,可以非常清晰地看到演出台。
半个小时之后,演出终于开始了,随着在场的观众尤其是女性观众的惊声尖叫开始,乐队上场。
“哈?主唱是个女人?”弥生失望地说道。
严英却故作神秘,笑而不答。
只见主唱像女王一般用蛊惑人心的狐狸眼高傲地扫视了一番台下的观众,结果这一横扫使得尖叫声分贝立刻直线飙升。
带到尖叫声平息之后,主唱微微抬了一下嘴角,然后直奔主题:“第一首》,请欣赏。”
“啊,原来是个男人。”听到主唱的声音后,弥生不禁脱口而出,“连开场白都没有,这个家伙还真是嚣张啊。”
弥生看着眼前的这个主唱,露出了欣赏的面容:这小子似乎还挺有趣。刚刚台下如此喧嚣,但他却依然可以保持冷静不受任何影响,虽然一脸傲慢,有故作清高之嫌,但通常天才都是这副德行,这一点倒和我有几分相似。他身上似乎散发着一种淡淡的忧伤和距离感,让人觉得不可靠近又想去怜惜。啊,越来越有趣了,我有点迫不及待要听你唱歌了呢!
音乐响起,琉夏一开口就把全场都被吸引住了,三分多钟的曲子,弥生完全沉醉在琉夏带有磁性和沙哑的声线营造出的摇滚乐中。
四首歌之后,弥生已经完全爱上了琉夏的声音。而琉夏的表情一直没有多大变化,依旧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酷样:“今天》,请欣赏。”
听到歌名,弥生突然站起来,快步朝舞台走去,轻轻一跃,跳上舞台,从吉他手上夺过吉他,然后向吉他手吐了吐舌头,抱歉地笑了笑,台上的吉他手有点莫名其妙。
而此时一直保持冷酷的琉夏总算有点表情变化了,他看着眼前突然冒出的家伙,一头黑色的短发,精致美丽的五官,修长的手指,全身散发出着一股慵懒的洒脱。
看他这架势似乎会弹吉他,莫非是来踢馆的?
于是琉夏对自己乐队的吉他手使了个眼色,示意让位。
这时,严英也跳上了舞台,贝斯手幸终一眼就认出了严英,而此时的严英已经脱去了西装外套,解开了衬衣脖子处的纽扣,领带随意地搭在胸前,只见严英指了指架子鼓,向幸终使了个眼色,一副落拓不羁又跃跃欲试的神情。幸终会意,向鼓手摆了摆手,于是鼓手把位置让给了严英。
带严英和弥生准备就绪之后,幸终对着话筒说道:“抱歉,我们临时换了一个吉他手和鼓手,那么,请欣赏今天最后一首歌《》。”
话音刚落,吉他声响起,紧接着鼓点加入,贝斯混音,短短20秒的前奏,就让琉夏对这两个临时加入的人另眼相看:这个吉他手和鼓手,都堪称一流中的一流,配上幸终的贝斯,简直神乎其技,我能和他们的伴奏和音……真是……太美妙了!
一向高傲的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