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上班,可不能得重感冒了。
漪帆走入浴室,谨慎地上锁后,才脱掉一身的湿衣脤。
洗了个好温暖的热水澡后,漪帆把自己的湿衣服扔入烘干机里,然后走出主卧室。
主卧室外就是占地颇大的起居室,这里好高,至少有十二楼以上吧!整片的落地玻璃窗,可以让人俯视整个大台北盆地,视野非常好。如果在雨天,一定很诗情画意,因为可以靠著起居室的躺椅,悠闲地欣赏缤纷雨珠叮咚坠地的美景。
想不到这个花心男还真懂得享受人生呢!漪帆以赞赏的眼光打量这个偌大空间的格局规划。基本上,整体是采开放式设计,以米色为底,屋内到处都是落地窗,每一扇窗子都可以尽赏晨昏雾霭等不同的美景。
她一直以为楼采风是个只知玩乐享受的坏男人,不过,他的家却布置得相当温馨而典雅,没有奢华而俗不可耐的装饰。而且……漪帆注意到了,屋里没有任何女人居住过的痕迹。
只要有女人住过,就算是偶尔来过夜,难免也会有梳子、女性清洁用品之类的东西。但方才她在浴室洗澡时,却完全没有发现。
神经病!轻打额头,漪帆提醒自己,她只是不小心落水,并被楼采风救起,然后带回家休息罢了。她跟他……未来还是一点儿关系都没有。所以,她干么下意识地在意起他到底有没有跟女人同居?
听到厨房有声音,漪帆循声走过去。
起居室播放的爵士乐曲传到厨房,本该令人放松心情的,不过,料理台前的楼辨风却一头汗,手忙脚乱地忙碌著。
因为,他想帮漪帆煮碗简单的汤面。
他是一个人住,平常时,钟点女佣会在下午过来帮他整理房子、清洗衣物。女佣偶尔也会帮他做一些简单的料理,因此冰箱里不时会有一些鲜奶、鸡蛋、火腿、面线等等的食材。
打开炉火,楼采风先是倒了点橄榄油进平底锅,然后,他把一颗蛋敲开,扔下去──哇!吓死人了!
“滋滋滋滋……”平底锅发出奇怪的声音,他的手臂也被喷出的热油烫到好几处,痛死啦!
从来没有下过厨的楼采风压根儿不知道,煎蛋时,至少要先把锅底擦干,否则湿答答的锅底一淋上热油,绝对会把下厨的人给烫伤。
好恐怖!采风一手拿著锅铲,另一手高举锅盖,额头直冒汗,如临大敌地瞪著那颗快烧焦的荷包蛋。
吓死人了!原来煎蛋是这么可怕的事啊!此时他突然非常、非常佩服厨师和家庭主妇,他们真是太厉害啦,每天都这样出生入死!
接下来,他打算切些火腿片下去煎。汪漪帆这笨丫头太瘦了,他要帮她补充点营养才行。
他把整条火腿拿出来,高举著菜刀,然后,像是瞪著火星怪物般,足足瞪了火腿快一分钟。
基本上,活到二十七岁的楼采风所见过的火腿都是被切成一片片的薄片状,或是和在奶油浓汤内的细粒。他还没见过火腿的“本尊”长成什么德行?所以,他不知道该拿这又长又圆的怪物怎么办?
应该是要……切开吧?人没有知识也要有常识嘛!嗯,没错,一定是要切开的!楼采风很谨慎地、非常小心翼翼地划下了历史性的第一刀──
没错,这可是他有史以来第一次拿菜刀──基本上,他一直以为厨房的那些锅碗瓢盆和菜刀,都是属于“装饰品”。他根本没下过厨,所以倘若半夜肚子饿想吃宵夜的话,他就到楼下二十四小时营业的便利商店去买东西,或者干脆泡碗面就好。
但如今,连菜刀都没拿过的他居然要替汪漪帆那丫头煮面?呵,他自己都觉得好笑!看来,他真是一遇到她就栽了。虽然她对他很凶,但她就是有一股奇怪的魅力,让他肯心甘情愿地为她做任何事。
唉,他真的完了!可能是报应吧,老天爷故意让他遇见汪漪帆,所谓一物克一物,她就是有本领把他治得死死的。而且,他以前欠女人的那些烂帐,全被汪漪帆连本带利地讨了回来!
切切切……楼采风汗如雨下地切著火腿,突然,一个不小心,他切到自己的手啦!
“啊啊~~”他火速丢开菜刀惨叫。痛是不会很痛啦,但他很怕看到血啊!如果他是女人,一定每个月都要昏倒一次……
一直站在背后的漪帆立刻冲上前,先是抽了张面纸紧紧地按住他的伤口,然后不慌不忙地问著。“你家有没有急救箱?”
“急救箱?”楼采风瞠大双眼。呃……他实在不确定家里到底有没有那种东西──因为这里对他而言,只是回来睡个觉的地方罢了,而且他在家的时间又不多,宝贵的时间几乎全部贡献给那些数不清的红粉知己了。
“应该……好像是……在那个置物柜吧!”他用另一只手指著电视机旁的置物柜。
漪帆交代他。“那你自己紧按著伤口,我去拿过来。”
果然,她在置物柜里找到了急救箱。把包住采风手指头的卫生纸拨开,漪帆动作熟练地先用优碘消毒伤口,然后擦了点面速力达母后,便贴上ok绷:这个伤口并不大,应该一、两天就会痊愈了。
“好了!”
楼采风可怜兮兮地看著她。“这样就可以了吗?我觉得还在流血耶!我会不会因为失血过多而死啊?”呵,难得这女人对他这么温柔,因此他体内的坏痞子本性又复发了,故意装可怜好博取同情,让她对他多“呼呼”。
漪帆似笑非笑地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