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打电话我把这事儿跟暮雨讲了一遍,我知道他不告诉我是担心我跟杨晓飞赌气,其实不至于。我只是问他,干嘛不跟杨晓飞说清楚了,暮雨说守约是因为他不想做一个说话不算数的人,所以,他说了会等杨晓飞就会等,严格说杨晓飞也不是故意失约的,谁还没有个突发状况什么的,他也不愿意杨晓飞为这事儿不好意思。
我问暮雨,“那你干吗这几天都没给他好脸色?”
暮雨说,“晾他两天,算是替你出气。”
有他这句话我心里就痛快多了,大方地表示不介意,“算了,多大点儿事儿啊,再说,我也快回去了,下周六。”
暮雨显然很开心,总是平平稳稳的声音都透出些急切,“周六,好,我等你!”
有没有那么一个人,让你在光阴之路上迎风奔跑,满怀期待,欢欣鼓舞,只因为,他在等你?
☆、七十一
立秋那天,借调工作圆满结束。
s市分行的领导很够意思,在s市很上档次的饭店为我们这些借调来的员工举行了隆重的欢送会,给我们每人一份包括纪念章,纪念币,集邮册等等值钱物品的大礼包。此前,领导专门找我谈过一次话,问我愿不愿意留在s市。其实从长远来看,留在s市不失为一个好选择,在论资排辈的银行系统中,能在一个新建的分行级机构里工作日后升职的机会要比在全是老员工的支行级机构多的多,甚至起点都是高的。
我拒绝地很坚定,一来在l市生活惯了,朋友亲戚都在那里,有什么事情都有人照应;二来,s市再好也没有韩暮雨。
后来我跟暮雨说起这事儿,暮雨挺惋惜地,很亲昵地骂我笨,说他可以去s市重新找工作,问我能不能再去要求留下来。这个自然是可以的,不过,我就是那种胸无大志的人,重新到一个城市生活、重新建立自己的交际圈子太麻烦了,反正我也没想着要高升到哪里,两处工作挣的钱也没啥区别,而且在l市我周末就能回家转一圈,到了s市离得远了,就没这么方便,总之,综合各种因素和我这个人天生的惰性,我还是要回l市。暮雨听完我不求上进的论调说,随你吧,你乐意怎么着就怎么着,反正,你在哪儿我就在哪儿。
那时候总以为生活会这么一如既往的平静下去,我们就这么安安稳稳地过日子,一直到老死;那时候鄙弃争名夺利,觉得甘于平淡、随遇而安也是一种态度;那时候,不想往上爬,以为钱差不多够花就行了,何必活那么累;那时候,以为爱的人一直都会在身边,以为自己会一直在爱的人身边,总之那时候,太年轻。
回到l市已经是下午六点多,我拎着我的行李从大巴上下来直接打车去了江南水郡。到了小区门口,暮雨和杨晓飞都等在那里,杨晓飞特自觉地过来接过我手里的大包儿,傻笑着问我,“安然哥,你怎么打扮的跟新郎官似的?”
这身行头是欢送会上直接下来的,分行领导那么客气我们也不能太随便,个个都穿得特别正式。要不是我在车上把胸前那朵印着名字的红花给摘了,现在看上去更像新郎官儿。暮雨也极少看我穿得这么西装笔挺的,竟然愣了一下儿。
我尽量控制着自己别太激动,走过去在暮雨腰上摸了一把,死不正经地说:“娘子,还不带着相公我回屋歇息去……”
暮雨穿着那件蓝白格子的长袖衬衫,领口小小地开着,袖口挽起一截。我一直觉得这个颜色的衣服很适合他,用活泼清纯中和去一些他身上的冷淡沉静,整个人都会温柔下来。布料摸在手里是洗过很多很多次之后才会有的那种软韧感,而布料之下,是更加紧致柔韧的腰部肌肉,那里流畅硬朗的线条,让我无数次地如痴如醉。
暮雨没躲没闪地任由我吃了一记豆腐,抬手捏捏我的脸,说,“走吧。”
穿过绿化带,长廊,上电梯,我一路都在感慨,这小区真不错。进门之后看着满屋子古香古色的家具,从屋顶的吊灯到墙面的壁毯到脚下的地板,无一不显示出暴发户的神奇品味:虽然搭配不伦不类,效果倒是富丽堂皇。
我里里外外地看了一圈,发现这房子特别宽敞,只是两室一厅但保守估计实用面积得有一百三,我想起金刚平时土得掉渣的样子,感叹万千,有钱得也忒低调了。
杨晓飞把我行李放在客厅沙发上,说安然哥我去给你切西瓜,韩哥下班儿特意买的,然后钻进厨房里。
“你住哪间?”我问暮雨,他拉着我朝一扇房门走去。
打开门,是一个相当宽敞的卧室。落地玻璃窗挂着浅蓝色的纱帘,原木色的床和衣柜,正对着床是一台很大的液晶电视,屋子一侧与浴室相通。
只是,我认出与那张大床不相称的略微嫌小的床单和薄被都是暮雨自己的。
“真不错,终于可以不在那个破棚子里受罪了。”我由衷地欣慰。
暮雨拉住还要四处参观的我,问道:“你不热啊,还穿着西装。”
“哦,是哦,我说的呢……”光顾着兴奋,都忘了这茬儿,“我像不像卖保险的?”我笑着打趣自己,暮雨却遥遥头,手指先我一步摸到我的衣服扣子上。
他说,“不像……”便慢慢解开第一个扣子。
我被他脸上动人的专注表情迷惑了,瞥了眼关好的房门,踮起脚轻轻地吻在他唇边。结果,一个轻吻,却把从刚见面就压抑在心里的念想都勾引了出来,一下